案例一
▲2025年3月10日11时35分许,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巡逻至G337国道作头村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双排座货车的货厢内违规载有3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经查,系某光伏发电项目部雇佣的劳务用工人员。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驾驶人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26日,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规载人,该车核载1人,实载5人,其中4人违规乘坐于货厢内。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2025年2月14日,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货厢内违规拉载多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驾驶人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近日,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巡逻至三马线的乡村道路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载货摩托车货厢内违规拉载多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近日,忻州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货厢内违规拉载多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