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太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供水管理科锚定目标、精准施策,在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上发力。至3月27日,已提前完成2024年度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首季征收任务,为全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自备井用户2024年全年用水量计征,以2023年度缴费用户为基准,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把依法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作为加强城市水环境监管的重要抓手,多渠道宣讲、全覆盖排查、服务型征收。截至3月27日,供水管理科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在此次征收工作中,工作人员逐一核对缴费用户信息,积极与各用户沟通协调,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进行。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对65户完成了污水处理费的核实,并对符合缴费条件的单位完成了征费工作,累计金额217万余元。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2户未能按时完成缴费,原因在于其内部缴费审批流程较长。2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待审批流程结束后立即完成缴费。另外,还有5户经现场查看及所提供资料,确认已改用公共供水或污水不存在外排现象,展现了工作人员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杜绝了“一刀切”。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将密切关注未完成缴费用户的审批进展,继续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费用及时足额征收。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的监管,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污水处理费全覆盖、全收缴。
自备水源需要征收污水处理费,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即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与其用水量相对应的污水处理责任。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以确保环境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营。
此外,征收污水处理费有助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鼓励节约用水,减少水污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确保所有使用水资源的个体和单位都能公平地承担相应的费用,支持污水处理系统的持续运行和发展。
(网易山西 张丽 孙瑶 助编 刘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