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20时10分许,段某某(驾驶证号:1401231988********)驾驶晋A9***T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交警查获,经检测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段某某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2025年1月19日17时许,孙某某(驾驶证号:1401131961********)驾驶晋AX***9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交警查获,经检测,孙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孙某某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2025年2月13日21时13分,郝某某(驾驶证号:1401231969********)驾驶晋AU***0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交警查获,经检测,郝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郝某某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2025年2月13日20时40分许,闫某某(驾驶证号:1401231981********)驾驶豫LA***J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交警查获,经检测闫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闫某某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