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3月28日下午,太原市迎泽区文新小学邀请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霍冉,为五年二班和五年四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健康快乐成长”的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霍冉助理从司法领域的基础法律知识切入,向同学们介绍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特别强调了校园欺凌一旦达到严重程度便会触犯法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
随后,霍冉助理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在“什么是校园欺凌”环节,她提醒同学们要关注自己在与他人相处时的感受,并指出校园欺凌具有长期性、预谋性、隐秘性以及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的特征。其主要行为包括“打、骂、毁、传、吓”,即殴打、辱骂、毁坏财物、传播谣言、恐吓威胁等。霍冉助理还着重阐述了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严重危害,不仅会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其产生自卑、抑郁、恐惧等心理问题,甚至影响学业和未来发展。
为引导同学们正确应对校园欺凌,霍冉助理提出了做到三“不”原则:不做受害者,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独自前往校园欺凌高发区域,如厕所、楼道拐角等,遇到危险及时求助;不做欺凌者,因为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要学会控制情绪,以友善、包容的态度对待他人;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看到欺凌行为发生时,不能冷漠旁观,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或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给予被欺凌者帮助。同时,她还分享了怎样避免成为欺凌者的目标,如不炫耀财物、与同学友好相处、提升自我防护能力等,以及拒绝成为欺凌者的方法,培养同理心,学会换位思考。
在“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以及“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讲解中,霍冉助理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解释了违法和犯罪的概念,让同学们清楚地了解到不同年龄阶段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大家要敬畏法律,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霍冉助理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就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以及对法律知识的疑问与霍冉进行交流,现场气氛热烈。霍冉耐心地一一解答,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和法律知识的理解。
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网易山西 郗艳 助编 池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