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矿产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关系国家经济安全。近年来,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国家资源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矿产资源,依法从严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维护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合理有序利用自然资源,营造全社会保护耕地、依法用地、依法采矿良好氛围,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公开通报3起非法占地和2起违法采矿案件查处情况。其中,朔州4人被判刑!
朔州市怀仁市张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24年3月11日,怀仁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怀仁市何家堡乡原矾水湾煤矿山上有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并现场移交怀仁市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特别行动大队和怀仁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经查,张某某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煤炭资源640.01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4.19万元。怀仁市人民法院已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张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个月到10个月不等,分别并处罚金0.5万元。
助编:刘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