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依法治教要求,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引导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实验中心小学全体教师在冀校长的带领下,于4月1日至13日这段时间,采用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重点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三部法律法规,通过“学-思-研-行”四维推进,切实提升教师法治素养与育人能力。
集体学习:开展2场专题培训,冀校长领学《教师法》中教师权利义务条款,解读《义务教育法》关于教育公平的核心要义,并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教育惩戒规则》操作边界。
自主学习: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完成有关法律的课程学习。撰写学习笔记,撰写“教育惩戒尺度把握”“家校沟通法律红线”等主题心得。
语文组王老师:“《惩戒规则》学习让我意识到惩戒不是冰冷的处罚,而是要用‘警示尺’丈量出教育的温度,既要坚守底线,更要传递希望。”数学组张老师:“《义务教育法》第29条关于因材施教的规定,启发我建立分层法律知识库,让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都能理解规则意义。”
冀校长总结提出:依法治教是新时代教师的必修课,要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学生的铠甲,让每项教育决策都经得起法治考量与道德审视。今后姚村镇实验中心小学会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深入持续下去,并体现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让每一位老师都能学会用好。
(网易山西 张丽 闫珊 助编 刘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