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2024年取得的显著成效,并介绍了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心世,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玺、林志刚共同出席本次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会首先由田心世局长进行工作汇报。他指出,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有力指导下,朔州市退役军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能力、转作风、抓落实为主线,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一项坚强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各县(市、区)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细化举措。朔州军分区系统和驻朔部队大力支持退役军人工作,在双拥共建等工作上协同助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典型选树活动,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全省模范退役军人,2024年度山西“最美退役军人”我市人员榜上有名。持续打造朔州“退役军人新征程志愿服务”品牌,积极组织开展清扫公交、绿化植树、护航中高考、走访慰问等公益活动。开展省“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活动朔州报告会,朔州市“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文化教育作用,清明期间发布倡议书,开放陵园6处,现场祭扫33600人次。市、县两级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三)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作为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第三家、全省第一家被列入标准化试点的山西朔州退役军人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为优秀,通过终期验收。成功承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规划财务业务培训班、全省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业务培训班、全省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全省英烈讲解员大赛,我市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影响力再次提升。举行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交流见学活动,不断强化能力素质。全面落实56名军休人员、43名自主择业干部各项待遇。“法润老兵”法律服务工作推广12237余人次,全省综合排名第二。
(四)扎实推进就业安置。安置就业圆满高效,2024年3名转业军官和71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完成选岗工作,安置质效居全省前列。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15次,580余人参加,及时帮助退役士兵消除政策盲区、解读政策疑惑。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通过线上、线下组织招聘会15次,达成就业意向318人次。选聘创业导师10名,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服务。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对335名退役士兵开展电子商务、电工、计算机装配等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深化拥军优抚工作。全国双拥模范城即将授牌实现三连冠,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不断巩固发展。为各类优抚对象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军地联合开展新春拥军优属和“八一”走访慰问活动、双拥晚会等。开展书画进军营、健康义诊进军营,军人集体婚礼等活动。为驻地武警官兵地方就医提供便捷优惠服务。招募核定拥军单位75家,提供全方位优待服务。市县两级下达帮扶援助资金,为困难退役军人发放困难补助。积极开展下乡医疗巡诊慰问活动,切实保障居家优抚患者得到科学系统的医疗康复。
(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各类涉军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化解,努力实现“控增量、去存量、把流量、降总量”。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一人一案、一人一策推动专项化解。强化事要解决,信访难题破解到位,对我市涉军信访矛盾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化解。全市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整体平稳可控,全年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和重大涉访负面炒作。加强网评队伍建设,网评质效提升明显,全省综合排名第三。
关于2025年工作计划,田心世局长表示,朔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习近平总书记“五好”总要求,围绕市委“两大任务”,突出“两个抓手”,构建“两个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扎实推进“一二三四五”工程,纵深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其中,“一二三四五”工程,一是把握一条主线,二是坚持“两轮驱动”,三是推进“三化”建设,四是突出“四个聚焦”,五是细化“五项举措”。即以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推进“两轮驱动”,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军队建设,营造尊崇尊重氛围以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个聚焦”,同时细化“五项举措”,从接收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权益维护五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发布会中,李玺副局长详细解答了退役军人安置地如何确定的问题。他指出,按照《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军人安置地按照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原则确定。退役军官和以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为其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三)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对于因战致残或者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退役军人,林志刚副局长表示,对因战致残、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以上奖励、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军人,以及父母双亡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可以根据本人申请,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其生活的原则确定安置地。最显著的变化就是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战功或者一等功的,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5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退役军人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
在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方面,林志刚副局长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厅有力指导下,朔州市退役军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构建典型示范引领、荣誉激励引导、关爱帮扶援助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引导朔州市广大退役军人成为党的事业的推动者、时代主旋律的弘扬者、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网易山西 黄晶 刘祥蓉 助编 兰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