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张某在其所属公司负责人的指使下,用铝箔包裹车载ETC设备,从而达到屏蔽信号、偷逃费用的目的,结果被执法人员查获。4月17日,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通报了相关情况。
4月9日下午2时许,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民警在与路网保障中队及山西交控集团工作人员联合执法时,发现一辆货车的车载ETC设备被铝箔包裹,试图屏蔽信号逃避高速公路计费系统检测。
司机张某称,用铝箔包裹设备系受其所属企业负责人指使,其在服务区用铝箔包裹设备,待车辆驶过计费点后立即拆除,逃避应缴费用。目前,高速交警已正式约谈涉事公司负责人,待相关部门调查后,作进一步处置。
高速交警介绍,《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故意不缴或者少缴车辆通行费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除补缴通行费外,处应缴通行费费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逃费者将面临罚款、补缴通行费,被列入失信名单等处罚,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