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交警二大队城镇中队在怡西路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查获一辆晋FQ***1的小型普通轿车,经对该车驾驶员李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朔州交警二大队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助编:祁佳乐
近日,朔州交警二大队城镇中队在怡西路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查获一辆晋FQ***1的小型普通轿车,经对该车驾驶员李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朔州交警二大队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