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酒驾
2025年4月2日21时40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西街人社局路口南500米查处驾驶人范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8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无证、酒驾
2025年4月3日15时23分,董半川中队民警在新城镇迎宾北路北环岛东1公里查处驾驶人刘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三:无证、酒驾
2025年4月3日14时43分,董半川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查处驾驶人赵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四:无证、酒驾
2025年4月9日13时21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牛心三叉路口查处驾驶人韩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五:无证、酒驾
2025年4月9日15时18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陈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轮式拖拉机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六:酒驾
2025年4月9日14时17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71公里600米查处驾驶人陈某饮酒后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七: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0日14时52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右威线5公里500米查处驾驶人耿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轮式拖拉机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八:酒驾
2025年4月15日00时32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西街人社局路口南500米查处驾驶人周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9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九: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4日17时07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右后线1公里500米查处驾驶人古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5日14时50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右新线1公里800米查处驾驶人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一: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7日15时07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迎宾北路查处驾驶人任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二: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7日16时3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长虹东街查处驾驶人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三:无证、酒驾
2025年4月17日15时23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柳影南路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