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10:34:46 来源: 忻州交警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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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4时许,忻州宁武县凤凰大街。
王某荣驾驶号牌为晋HT98**的营运出租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被执勤交警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执勤交警将其带至宁武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经山西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为79.0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宁武交警依法对王某荣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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