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15:46:29 来源: 朔州市城发供水有限公司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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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城发供水有限公司关于执行阶梯水价的通知
为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等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价商字〔2015〕96号)精神,按照《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我市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用水计量的通知》(朔发改价管发〔2025〕12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公司自2025年5月份抄见水量起,对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制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且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用户,各级水量及对应用水价格:1. 一级水量:0——10立方米/户·月(含10立方米),单价2元/立方米;该水量基本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用水需求,按照较低价格计费,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权益。2. 二级水量:10.1——17立方米/户(含17立方米),单价3元/立方米;这部分水量超出了基本生活需求,价格适当提高,旨在引导居民节约用水,避免不必要的用水浪费。3. 三级水量:17立方米/户以上,单价4元/立方米;对于用水量较大的用户,执行更高的价格,以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强化居民的节水意识。1.对尚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条件的居民用户,用水价格仍按照2.10元/立方米执行。后续我公司将加快推进计量设施改造工作,逐步实现阶梯水价全覆盖。2.对城市低保户家庭,居民生活用水凭有关部门证明,一级水量按1.70元/立方米收取。切实减轻低保户家庭的用水负担。1.政策宣传:我公司将加大对用户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阶梯水价政策平稳实施,让每一位用水户都能清楚了解阶梯水价政策内容及意义。2.服务提升: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的改造升级力度,努力降低生产成本,防止跑、冒、滴、漏,提高供水能力。3.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水分类及优惠政策,自觉接受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同时也欢迎广大用水户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用户对水费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4.通知时效:本通知自2025年5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5.节水倡议:淡水资源来之不易,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用户:在日常生活中尽量使用节水器具;不定时检查家中管线及用水设备是否漏水,及时维修止损;注意用水细节,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如需咨询阶梯水价问题可拨打供水服务热线(0349-2281213、0349-22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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