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20时24分许,山西高速五支队二大队民辅警在繁峙西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拦下一辆超限大货车,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员“一骨碌”便下来了,这速度很显然不符合“熄火、解安全带、开门、下车”的常规流程。当交警往驾驶室一看,司机竟然把安全带卡扣长期固定扣上,上车就坐后,直接将安全带压在屁股和背后。不仅如此,驾驶员还是穿着拖鞋在驾车。

随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交警强调,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司机穿拖鞋刹车极易打滑,甚至有可能被卡住,特别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更何况该司机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的还是超限车辆。驾驶员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穿拖鞋的行为属于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共计罚款150元,记4分,并责令其更换鞋后再驾驶车辆。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