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无证、酒驾
2025年4月23日13时58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牛心三叉路口查处驾驶人白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轮式拖拉机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二:无证、酒驾
2025年4月23日14时5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李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三:无证、酒驾
2025年4月23日15时48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民福北路查处驾驶人耿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四:酒驾
2025年4月23日21时59分,特勤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东移民路口查处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9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酒驾
2025年4月23日21时50分,特勤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东移民路口查处驾驶人王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0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无证、酒驾
2025年4月25日14时10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迎宾北路查处驾驶人魏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七:酒驾
2025年4月24日14时28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石新线1公里800米查处驾驶人曹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0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八:无证、酒驾
2025年4月25日13时27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牛心三叉路口查处驾驶人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九:酒驾
2025年4月28日21时29分,特勤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牛心三叉路口查处驾驶人尚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3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酒驾
2025年5月10日21时22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6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一:酒驾
2025年5月10日22时27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马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B****2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二: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1日14时19分,哑别岭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500米查处驾驶人毛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三: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5日15时38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国道241线(呼北线)69公里900米查处驾驶人段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三轮汽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四: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5日14时31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右新线2公里200米查处驾驶人吴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五: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5日17时57分,杀虎口中队民警在左马线15公里800米查处驾驶人薛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六: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7日18时50分,董半川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南500米查处驾驶人郝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手扶拖拉机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七:酒驾
2025年5月17日12时59分,董半川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羊街玉羊西岗查处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F****5的小型轿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八: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6日13时35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玉林东街文源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谢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十九:无证、酒驾
2025年5月16日14时48分,县城中队民警在新城镇迎宾北路玉河街十字路口查处驾驶人陈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车上路行驶,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300元的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