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落实“晋创谷·太原”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贯彻落实〈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并发〔2024〕3号),加快推动“晋创谷·太原”先行区建设,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7个配套政策的通知》(并政办发〔2024〕8号)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支持类型主要包括: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转移市场化服务、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一)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
1.申报对象
驻并高校、科研院所
2.支持方式
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晋创谷·太原”入驻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利转让,完成专利权人变更;专利许可,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技术许可的,技术合同完成认定登记按单个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2%补贴,每家高校、科研院所每年累计最高5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面向“晋创谷·太原”入驻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年度累计登记合同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按0.3‰给予补贴,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晋创谷·太原”落实“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申请表;
(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专利证书及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发票和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方式
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二)提升技术转移市场化服务
1.申报对象
太原科技大市场建设依托单位
2.支持方式
支持太原科技大市场在晋创谷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实时发布科技成果、适宜技术目录和企业技术需求,促进技术交易对接,跟踪项目落地,经考核每年给予500万元运营支持。
3.申报材料
(1)“晋创谷·太原”落实“提升技术转移市场化服务”政策申请表;
(2)运营单位简介及年度运营总结(包含发布科技成果、技术目录和企业技术需求情况,促进技术交易情况,入驻企业摸底情况,实地走访企业情况,组织各类科技培训及对接交流活动情况,服务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情况,对入驻企业创新工作的汇总和报告工作情况,服务案例情况等);
4.申报方式
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三)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1.申报对象
“晋创谷·太原”入驻企业
2.支持方式
对2024年1月-12月,自费参加技术转移高端培训并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山西省)颁发的晋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培训费的5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资助。
3.申报材料
(1)“晋创谷·太原”落实“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政策申请表;
(2)参加培训的有效票据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技术经纪(经理)人在晋创谷企业就职社保缴费或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方式
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符合支持条件的各类申报对象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简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政策支持的事项均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发生的事项。
2.未提供或未完整、清晰提供申报材料的,按不符合申报条件判定。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晋创谷·太原”科创产业园配套楼五层国投运营公司
联 系 人:李 靖
联系电话:0351-6858888
报送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16日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政策咨询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 系 人:史钦光
联系电话:0351-4223750
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技术市场部
联 系 人:张晓鹏
联系电话:0351-7786082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7日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