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辖区居民高某在繁峙县滨河公园不慎遗失一部手机,次日发现其微信账户于7月29日至8月1日期间,发生多笔非本人操作的异常消费,累计金额达6500元。发现账户异常后,高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接到报警后,繁峙县公安局刑侦繁城中队民警迅速响应,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细致研判、大量摸排,最终锁定嫌疑人苑某(女,35岁,繁峙县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9日上午,办案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苑某到案。经审讯,嫌疑人苑某如实供述其于7月底在繁峙县城内捡拾到高某手机后,通过多次尝试破译手机锁屏密码,多次盗刷手机微信账户内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的犯罪事实。鉴于其目前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且案发后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我局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助编: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