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将启用3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现将具体点位公示如下:
设备名称 | 设备地点 | 设备类型 | 抓拍违法行为 |
神池县 河槽路 卡口 | 神池县河槽路 | 卡口 设备 |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机动车时抽烟、接打电话;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 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
灵河高速神池口电警 | 神池灵河高速连接线0公里 100米 | 电警 设备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驾驶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
灵河高速神池口卡口 | 神池灵河高速连接线0公里 100米 | 卡口 设备 |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机动车时抽烟、接打电话;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 驾驶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
上述设备于2025年10月23日0时正式启用,届时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神池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3日
小编:曹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