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忻府区忻金线 。姜某驾驶车牌为晋H****7的小型轿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姜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小编:曹惠
10月29日,忻府区忻金线 。姜某驾驶车牌为晋H****7的小型轿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人姜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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