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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清徐罗氏的代数一定存在阙疑差错,这从罗礼的“不敢备载”和罗正己的“自其所知”的指导思想可见一斑,就阙疑差错,现分析如下:
1、虞集(1272-1348)的《 跋晋阳罗氏族谱图》
实际上清徐罗氏的第一份家谱远在元代就已修成,这份家谱在元明兵燹中佚失,但元代大学者虞集(1272-1348)的《 跋晋阳罗氏族谱图》的文章却在,节选如下一段话:
“有能追寻上世之传,至于八九世,又有祖父文墨之叙传,若晋阳罗氏者,岂易得哉。故虽小有阙轶参错,亦其势然也。罗氏之仲允中,以教授辟仪曹史,且还就蜀省幕府,持此卷来,因为题而归之。三嵎虞某题。”
从虞集(1272-1348)的《 跋晋阳罗氏族谱图》可知,我族到元代已繁衍至八九世,而且还有罗允中的祖父写的叙传,虞集感慨到:“若晋阳罗氏能追寻祖先传至于八九世的,很难啊!”虞集的这个评价,使我不由得想起清顺治清源知县和羹的“若罗氏者,真文献家也”的评价,真是如出一辙啊,我族慎终追远、文化传家由来已久。
传至八九世,上溯就回到了后唐,这应该是能衔接上我们的始祖的,虞集先生还慷慨地说道,“故虽小有阙轶参错,亦其势然也。”
言下之意就是,即便有点遗漏,也只能这样了,毕竟这是从后唐936年到元代其时1336年(约)长达四百年间的族史,要想世系分明清晰,确实不易,虞集先生指出(或怀疑)《晋阳罗氏族谱图》小有阙轶参错,我们应该承认。
2.元代资公和尚灵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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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我们在始祖隐居地寺沟村之龙林山发现了元代资公和尚灵塔,该塔建于元元贞元年(1295),其塔身碑文明确记载我族五位先人领导了建塔工作,而这五位先人我谱上也没有他们的名讳。他们是长老:罗聚;四位纠首:罗全、罗玉、罗秀、罗口(此字已失)。我在拙文《罗贯中家族来清早期历史新发现》中已对这个新发现做了积极评价,并对五位祖先的身世特别是罗聚祖先做了较深的探究,有理有据地把我族历史推到了公元一一五〇年左右,即离始祖来清的后唐只剩下二百年左右的空白,而在这二百年中,我族发展成了“白石沟之产余族十居七八”的富户大族,积聚了雄厚的财富,为迁回县城的四世祖辈中的我们的四支祖置房买地创造了必要条件,也为留居山乡的祖先生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五位给资公和尚修建灵塔的祖先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产生的。遗憾的是我族谱并未记载,大明隆庆元年丁丑吉旦太原府学贡生除大同府儒学训导正己修纂的我族第一篇序《清源罗氏家谱序》“……今将祖宗支派除逺代外不敢妄附,故据先人口传有前京畿纪述者云,吾先祖根于蜀郡,自唐仕于青州仆射,即今梗阳也,因路逺不能还郷,籍于白马一都,又本山岭下有坡地数十余晌,群峰环抱,形势寛阔,乃菐茔于斯焉。后人众分析,有迁于城南二者,有迁于城南三者,原系民籍并无军匠等役,后又有分迁于城南一者,有尽忠于京畿者,有迁居于省城者,有迁居于崞县者,有迁于湖广河南者,有留居于山郷者,尚有流于他郷不知者,但支派宗祖名号间有不能排次附录,今但自其所知,而为之录焉。……”中,只用一句“有留居于山郷者”而带过,我在前面曾讲“但与二支九世祖正己公的《清源罗氏家谱序》来比较,就觉得正己公的序比较全面,特别是‘今但自其所知,而为之录焉’一句,说明是次修谱是人人参与,再加之我族是年清明节在祖茔立碑,可见那年我族是全族行动,是全族之力”,这里对此需补充一句:“全族”指的是迁回县城之族。
3、寺沟村之张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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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族谱未记载,但同居寺沟村之张氏家族,却在谱中留下了我族留居山乡寺沟的远代姑母嫁入张门的记录,这充分说明留居山乡的祖先一代一代传承的史实,而且根据罗聚祖先的身世可探到一一五〇年左右我族的状况,当然,再往前二百年左右的历史还未发现,待哪天留居山乡者祖先们自己写的谱或碑能够再现,那我族历史就大白于天下了。
所写2、3两段文字是要说明正己公修纂的我族第一篇序《清源罗氏家谱序》所对应的家谱明显未收入留居山乡的祖先,这是我族谱的不完善之处。
4、元朝京畿呢还是在明朝京畿的前人呢
同样,《清源罗氏家谱序》中也有“故据先人口传有前京畿纪述者云”之语,但却未指出是元朝京畿呢还是在明朝京畿的前人呢,如果是指元朝京畿,那就与《 晋阳罗氏族谱图》对接上了,遗憾的是,正己公并未指明,也未指出前京畿纪述者是哪位祖先,或许正己公当时也未搞清楚,这都成了很大的遗憾,不知何时能有资料现世?
5、“有尽忠于京畿者”
《清源罗氏家谱序》中还有“有尽忠于京畿者”之语,家谱中也未指出是哪位祖先,所以,这也应该算作遗憾吧。不过,家谱中在二支十一代五十一位兄弟中第四十七位国玺公名下记有“趁食北京”,且国玺公名下妻一栏空、子一栏空,难道这两个空是由于时间久远而无从考证了吗?难道说“有尽忠于京畿者”就是指十一代国玺公吗?正己公的序是总结性质的序,若就是指国玺公,那么国玺公年龄就比正己公大,对此,我老存有怀疑,尽管我在之前论述过,代数问题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但遇到问题,旧思维不免又要作怪。今天研究数百年前的家谱,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另外,还有一点也值得商榷,就是“趁食”与“尽忠”这两个用语,其意义是对等还是不对等,若对等,这“趁食”与“尽忠”对应的行为就是“工作”, “趁食”思想觉悟低,是实话,讲谋生活,“尽忠” 思想觉悟高,是大话,讲效忠,但对等了那就是指国玺公。若不对等,“有尽忠于京畿者”就是指较远的祖先而不是指国玺公,但十一代国玺公“趁食北京”,时间也应在一五六七年(1567年)之前。
6.“今但自其所知,而为之录焉”隐含的阙疑差错
正己公在《清源罗氏家谱序》中讲“今但自其所知,而为之录焉”这就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很大的疑虑,那些出外和无子嗣的祖先是怎么记载到家谱中来的?我们以现存家谱第一支第六代为例进行分析,六代祖是钊、钺、锦、鎬、鐔五位,到七代时,鐔公的三个儿子全部出外,到八代时:鎬公的一个孙子出外,九代时,鎬公的三个曾孙出外,十代时,鎬公的两个玄孙出外,只有一个玄孙留在清徐;锦公的前四子在七代、九代时后人要么无子嗣要么出外。锦公的第五子才宝公的后人到十一代时,有十五人出外或无子嗣,锦公的第六子才仓公的后人到十一代时,只有一位子嗣;钺公的后人到十一代时,有三十三位出外或无子嗣,一位出嗣;钊公的后人到十一代时,有十五位出外或无子嗣。
这么多祖先出外或无子嗣,他们的入谱,就不能是自其所知了,而是靠众人所知了,众人所知的准不准,这就是个问题。若不准确,则存在阙疑差错。
这部分讲了这么多的遗憾和阙疑差错,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影响代数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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