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现对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未来领取的违法车辆和交通事故涉案车辆进行公告(26辆,明细附后),望车辆所有人或当事人见公告后携带相关手续尽快前往山西省阳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联系人:张建新、刘忠
电话:0351-5522819
地址:阳曲县首邑北路69号御景豪苑6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山西省阳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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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曹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