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朔州市涉煤企业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代发煤”“代洗煤”“外地票”现象,推进煤炭生产与洗选分设,建立健全煤炭生产、储存、洗选、运输、贸易全过程服务体系,促进与煤炭生产相关联的洗选产值统计,批发、交通运输业恢复增长,持续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朔州市涉煤企业服务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黄 勇 副市长
朱红涛 副市长
副组长:王玉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经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 骉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国栋 朔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苑冬梅 平鲁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国文 怀仁市委副书记、市长
高瑞龙 山阴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文娟 应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石生华 右玉县委副书记、县长
杨为国 朔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红宇 市发改委主任
高明道 市工信局局长
刘雁宝 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
王晓东 市财政局局长
李全胜 市人社局局长
文建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宋卫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亮 市交通局局长
张丽娜 市商务局局长
卢生权 市应急局局长
赵香花 市审计局局长
高 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侯 强 市统计局局长
寇元斌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军 市能源局局长
刘荣明 市税务局局长
原磊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处长
张 进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周海龙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铁路物流中心执行董事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玉锋、段经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军、张丽娜兼任。专班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朔城区、朔州经济开发区
组 长:张丽娜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贾义军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李耀青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池福来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
郭焕珍 市统计局工交科科长
张鑫旺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负责人
贺雪松 市审计局企业审计科科长
段 峰 市税务局三分局四级主办
韩 晋 市工信局科员
齐青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
第二组:平鲁区
组 长:黄 军 市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杨秀峰 市工信局副局长
郭玉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赵茂林 市能源局四级调研员
庞宝社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范永祥 市审计局企业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尹日跃 市税务局三分局二级主办
杨丽娜 市工信局科员
郝晓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干部
林轩如 市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组:怀仁市
组 长:王玉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宋卫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梅 斌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吕志先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刘 茂 市生态环境局(副团职军转干部)
陈雁儒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赵国华 市统计局能源科科长
尹剑平 市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伊 凯 市能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樊文晋 市税务局四级主办
杨 军 市工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科长
第四组:山阴县
组 长:高明道 市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闫晓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献军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景 智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志辉 市工信局运行科科长
门瑞雪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田献华 市审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卢 冬 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贾东威 市税务局四级主办
温秀瑞 市统计局科员
第五组:应县、右玉县
组 长:段经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侯 强 市统计局局长
陈志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秉厚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成 员:任玉山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科长
刘冬冬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
韩宝峰 市统计局能源科副科长
巩跃洲 市工信局科员
赵志华 市审计局科员
郝晓晨 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二、运行机制
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研究分析全市涉煤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尤其是煤炭生产、洗选、发运企业经营状况、煤炭企业生产与洗选分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商务和能源部门负责统筹涉煤企业服务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煤炭生产、洗选、发运、贸易全过程服务,既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做到贯通协同、高效配合。
统计部门负责每月提供全市规模以上煤炭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煤炭批发企业有关数据,对存在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行为进行核对。
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变更等情况。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及时提供各家涉煤企业用地性质及手续办理情况。
税务部门负责每月提供朔州市范围内涉煤企业税收情况,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等行为进行核对。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负责每月推送朔州市范围内涉煤企业用电量情况。
大同铁路物流中心负责每月推送朔州市范围内有关站台及煤炭发运企业发运数据。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职责,做好涉煤企业服务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各服务小组和市直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摸清辖区煤炭生产、洗选、发运企业经营状况,掌握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职责
(一)全面加强涉煤企业综合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指导督促企业诚信、规范、依法经营,推动全市工业和服务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重点检查涉煤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生产营收数据,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上报生产数据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涉煤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三)全面评估涉煤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状况,核实煤炭生产、洗选、销量、运输、库存量等情况,重点关注资产情况中的煤炭产成品存货量、预付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负债情况中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检查是否与同期账表一致,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利润、上缴税费等财务指标;加强对各类享受税费优惠和奖补支持政策企业服务监管,确保税费优惠和奖补支持政策真正落实见效。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助力经营合规、管理规范、诚信守法、贡献突出的企业做大做强。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土地手续不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私挖滥采、不报产值、偷税漏税的涉煤企业,特别是“散乱污”企业,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上限处罚、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效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涉煤企业服务对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真正把为企业纾困解难、帮扶企业发展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开展。
(二)强化保障,服务企业发展。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涉煤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土地、环保、安全、税务等政策要求,规范报送真实数据,推动企业安全、绿色、健康、稳定发展。
(三)严明纪律,有序推进实施。专班成员要认真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避免乱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加强与涉煤企业沟通协调,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小编:李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