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被惩戒出售银行账户人员,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处罚。
惩戒日期:2022年1月25日至2027年1月24日。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1、凡是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山西省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库》进行惩戒管理。对手机卡使用人实行五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刑事处罚!
2、凡是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个人,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购房、贷款、就业、交通出行,所以切莫因贪图小利而买卖、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 大同公安 助编 苏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