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的规范科学管理,经调查论证后,按照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地范围的批复》(云政函[2022]74号),确定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坐标如下:
依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助编:郝烯如
为加强对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的规范科学管理,经调查论证后,按照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地范围的批复》(云政函[2022]74号),确定七峰山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坐标如下:
依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