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左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
1、云和路、东山公园路口交通信号灯,对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东南小学路口、欣源路口新增违停、不礼让行人行为进行抓拍
3、云兴桥、昌顺岗、博奥岗新增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本通告自2023年1月31开始,通告时间为20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