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风险,从5月25日起,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逐步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贷款职工在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也将进入征信报告。
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征信报告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数据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后,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也将进入征信报告。
即日起,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职工,均需与该中心签订《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辅助还款人、联保人、自然人),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贷款发放的管理部签订,逾期未签订将会影响公积金相关业务。
新申请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和担保人,也需签订《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是个人信用情况的正向信息。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因贷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后果,一定要及时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保证每月在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
缴存职工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营业大厅随时查询本人账户信息。
有逾期贷款的借款人,尽快到该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还款手续,清偿所欠逾期贷款本息。
对已结清贷款和已清偿逾期贷款的,不作逾期上报。如有问题咨询,也可拨打服务电话:0352-12329。
助编: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