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为检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市政府决定,2024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15分全市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如下:
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10时06分至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10时12分至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
三种信号依次发放每种警报之间的间隔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