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农村“煤改气”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农村“煤改气”运营安全管理,根据《山西省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5年)》(晋安发〔2024〕15号)、省住建厅《农村“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建质字〔2024〕990号)和《大同市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同安发〔2024〕15号),结合大同市农村“煤改气”安全运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压实燃气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个梳理大同市22个农村“煤改气”项目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大同市农村“煤改气”运营的本质安全。
二、整治内容
1.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县(区)政府及燃气管理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煤改气”安全运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督导检查情况等。
2.运行安全情况。燃气管线是否存在违章压占;燃气设施安全距离是否被侵占;架空燃气管道是否锈蚀、支撑是否稳固;是否存在私自改接、拆除燃气管线;管线防撞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用气场所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用气的条件;燃气灶具是否超期使用、是否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连接软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燃气热水器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烟道通向室外;用气场所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等安全装置、是否存在“双火源”;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巡查维护、应急保障、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及宣传是否到位、是否与用户签订用气协议;对长期不用的燃气管网等设施是否采取物理隔断、排空燃气等安全措施。
3.气源供应保障情况。“煤改气”项目气源是否落实;供气合同是否签订;是否存在槽车直供等违法行为等。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各相关县区燃气管理部门全面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农村“煤改气”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见附件1、2),于每月28日前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一并报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各相关县区燃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农村“煤改气”项目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具体整治措施,落实落细整治责任,对照问题台账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级管理部门对县(区)所辖项目进行抽查,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各相关县区燃气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和已整改完成的各类问题,进行回头看。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建立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实现长效管理。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