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卫人口规〔2022〕1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卫发〔2020〕7号)《关于印发<大同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同卫家庭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经机构申报、卫体局审核及认定等程序,大同市平城区瑞宸幼儿园等8家机构符合普惠托育机构条件,现均已备案,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公示单位举报电话: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15333028614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反映。
大同市平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