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2月24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韩 毅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义勇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王文萍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田爱农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继禹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 命:
丁国华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文娟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艳宏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 去:
韩 毅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保国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宏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文娟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苗建萍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 富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马啸云为大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刘亚敬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赫瑞的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任 命:
刘晋生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 去:
任国鹰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