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6 16:00:00 来源: 大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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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大同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大同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中长期规划或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长效工作合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成 员:殷雪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委市政府新闻中心主任(一)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亚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苟晓峰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有关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协调机制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向召集人汇报,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二)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由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报会议召集人审定。(三)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协调机制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汇总并通报有关情况。(四)协调机制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时,由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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