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大爷无证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
“我70多岁了,没有驾驶证,刚刚在家里喝了点酒,你们以前抓过我”
2025年2月8日下午14时20分许,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西坊城中队在县城小转盘处对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大爷进行检查时,大爷倒也一点不含糊,直接告诉民辅警确实饮酒且无证还是第二次被查了。
经查:该大爷现年已71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对该大爷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后,其检测值为70mg/100mL,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同时,该大爷于2023年10月9日因无证饮酒驾驶三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浑源交警作出罚款1350元的处罚,此次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应对该大爷处以行政拘留20日拘留的处罚,因他年满70周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不执行对其的行政拘留处罚。
最后,该大爷因存在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作出合并罚款2300元的处罚。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