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灵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经营不合格芹菜案
专项抽检时发现某超市芹菜抽检不合格,某超市经营不合格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无故意行为,且能清晰追溯产品来源。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销售的涉案产品,并免予处罚的决定。同时将违法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例二: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经营绿豆芽不合格案
专项抽检时发现某超市绿豆芽抽检不合格,某超市经营不合格绿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
案例三: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食材超过保质期案
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厨房内咸味白吐司1袋,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及时整改,无主观违法故意,且违法货值金额较小,违法时间短。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