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冈区惠民殡葬费用报销制度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同政办规〔2024〕3号)于2024年6月27日公布施行。
按照通知要求,在异地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云冈区户籍人员按照市殡葬服务中心定价标准报销,超出减免项目和减免标准的费用自理。
办理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大同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
2、提供经办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村(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殡葬服务单位出具的火化正规票据及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6、殡葬服务单位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殡葬服务单位出具的骨灰寄存证原件及复印件;
8、区民政局审核、发放。
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申请惠民殡葬费用报销对象的资格认定和费用发放工作,严格审核报销对象资格,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的现象。建立完善惠民殡葬费用报销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编码,归档的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图文清晰。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不符合发放条件,已发放的要予以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助编:渠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