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古城内规划的新建项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的规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已收回位于永泰街东侧S1地块、西侧S2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S1用地四至范围:东邻稍竹巷,南邻鼓楼东街,西邻永泰街,北邻九龙壁。S2用地四至范围:东邻永泰街,南邻现状用地,西邻纯阳宫广场,北邻鼓楼西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S1地块、S2地块内原宗地权利人持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
助编:渠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