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近日印发。本轮报废更新工作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设备更新与资源节约相结合,鼓励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引导更新新能源货车(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能货车)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低排放货车(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01 补贴范围
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一)提前报废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报废补贴: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二)提前报废更新货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仅新购补贴: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02 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1.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
03 补贴流程
0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货车所有人(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所在地的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02申请人属地县(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同级公安、生态环境、商务、财政等部门按照审核流程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03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核结果和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04 补贴管理与监督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