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卫健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住院周转率,减轻城乡居民参保患者负担,真正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目标,太原市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7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了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工作,日间治疗患者6000余例。
市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是指参保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时,诊断符合确定的日间治疗病种,在完成日间治疗后,经主管大夫评估,根据自身情况经医疗机构允许后,即可回家的治疗模式。太原市基层医疗机构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工作开展范围为全市各县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且仅适用于参保的城乡居民。
太原市根据实际情况筛选了适宜的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病种,包括呼吸道、心脑血管、消化系统、泌尿系统、五官科、妇科等疾病共7类40个。同时,制定了相关的支付政策,纳入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医保按照支付标准的85%支付比例进行结算,超出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参保城乡居民患者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支付标准的15%),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此外,市卫健委还要求开展该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日间治疗病种临床路径和治疗流程,严格日间治疗准入和退出管理,按住院标准规范病例记录工作。对于符合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的患者,经患者主管大夫评估后,与患者(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签订知情同意书,且知情同意书要在病历中留存。
助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