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八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个全链条”整治、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高层民用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同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八清”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清楼道。重点整治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行为;全面清除楼道、地下室、屋顶平台、竖向管井、敞开外连廊等区域的可燃杂物;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修复或更换不符合标准及失效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清通道。重点整治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违规锁闭、封堵、占用;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未划设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设置限高杆、水泥墩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利用外脚手架或围挡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未落实临时疏散通道、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防火分隔规定等行为。
(三)清线路。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严禁各类电器线路私拉乱接、违规穿越公共区域;规范弱电线缆敷设,及时更换老化、过载、绝缘破损线路,封堵电缆井孔洞;严查管道井、电缆桥架穿越防火墙、隔墙、楼板等处孔洞封堵不严问题。
(四)清车辆。重点整治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检查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满足消防安全条件,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搭建,是否配置安全充电设施,并落实防火分隔措施。
(五)清设施。重点整治消防给水设施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防排烟设施失效、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门及灭火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未设置备用电源或在末端无法实现自动切换等问题。
(六)清材料。重点核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查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时修复破损、开裂、脱落的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排查临时建筑、沿街门店违规使用填缝剂、发泡剂、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七)清责任。重点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制定制度、组织日常防火巡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落实双人持证上岗,微型消防站是否按规定配齐器材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和实操训练。
(八)清火源。重点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焊接、切割、烘烤、防水施工等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落实现场监护、清理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作业后检查等全链条管控措施,并提前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进行动火作业,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及违规交叉作业。
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须对照“八清”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劝阻和举报消防安全隐患,查实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大同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5年12月6日
小编:李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