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疫情发生以来
晋城公安机关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依法对违反疫情防控的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正常秩序
2021年12月23日以来
全市公安机关
共办理涉疫案件158起
处罚89人、68个单位
拒不接受疫情防控检查
冲闯疫情防控卡点
● 2021年12月28日,王某伟驾驶一辆车牌为晋EN***8轿车途经陵川高速疫情防控卡点时,未配合防疫人员查验行程码、健康码,闯卡离开现场。陵川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将其查获后带至卡点补录信息并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6日,高平陈某驾车经过高速收费站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开车闯卡,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依法对陈某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12日,阳城县北留镇南留村人畅某和江苏籍在阳务工人员邵某驾车经过北留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均不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三码,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驾车强行通过,阳城县公安局北留派出所依法分别对畅某、邵某予以治安处罚。
故意隐瞒行程
● 2022年1月9日,沁水县端氏镇下韩王村张某驾驶货车行至芹池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为逃避检查,隐瞒其在十四天内曾到达陕西延安地区的行程信息,且未按防疫措施要求向当地村委、社区报备,根据疫情相关规定,阳城县公安局芹池派出所配合芹池镇政府防控办立即对张某先行采取了强制隔离措施,并对张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予以受理,待其隔离期满后予以处罚。
● 2022年1月11日8时许,清徐县集义乡村民刘某驾驶货车途经郑庄高速路口疫情卡点时,隐瞒自己真实行程记录,未按规定如实上报,沁水县公安局郑庄派出所依法对刘某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人祝某驾驶货车行至阳城南疫情防控检查点时,为逃避检查,瞒报行程信息,阳城县公安局演礼派出所依法对祝某予以治安处罚。
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不按规定居家隔离
● 2022年1月4日,陵川县王某芳从浙江宁波返陵后,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陵川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10日,高平市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对辖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武某(男,21岁)在执行居家隔离期间,未遵守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办事,寺庄派出所依法对武某作出处罚。
● 2022年1月13日,阳城县河北镇土孟村人潘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无视工作人员告知,不遵守居民隔离相关规定,擅自外出,阳城县公安局河北派出所依法对潘某予以治安处罚。
扰乱核酸检测秩序
● 2021年12月24日,沁水县柿庄镇某村民王某到村民活动广场做核酸检测,在排队过程中,拒不听从防疫工作人员安排,强行插队,造成核酸检测现场秩序混乱,沁水县公安局柿庄派出所依法对王某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7日,陵川县杨村镇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演练时,段某某、段某凯二人扰乱演练现场秩序,陵川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中高风险地区返晋人员未报备
● 城区耿某于2021年12月23日从河南安阳返晋后未向村委报备,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9日,阳城县公安局润城派出所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该县某经贸公司疫情防控负责人田某,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及时向属地村委会及主管单位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阳人员进行报备,阳城县公安局润城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公共场所未执行
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 2022年1月6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陵川县某宾馆对进入人员不严格执行“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的疫情防控措施,陵川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10日,阳城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游乐中心、某托管服务公司未按规定登记人员信息,且“三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凤城派出所依法分别对其经营者梁某、李某予以治安处罚。
● 2022年1月11日高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南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两家快递公司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高平市局依法对两家快递公司作出处罚。
违反相关活动防疫规定
● 2022年1月4日,马某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举办聚集性活动,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依法对马某予以治安处罚。
疫情防控关系每一个人
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再次提醒您
主动报告个人行程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来源:晋城公安 助编:苏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