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晋城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晋市疫防办发〔2022〕54号)文件精神,凡在4月6日至5月26日期间入驻泽州县集中隔离点,并已结算缴纳住宿费和餐饮费的返泽大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缴费凭证(发票、收据或微信支付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到入住隔离酒店办理退还集中隔离费用相关事宜,截止日期2022年7月15日前。
咨询电话:0356—3908009
来源: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晋城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晋市疫防办发〔2022〕54号)文件精神,凡在4月6日至5月26日期间入驻泽州县集中隔离点,并已结算缴纳住宿费和餐饮费的返泽大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缴费凭证(发票、收据或微信支付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到入住隔离酒店办理退还集中隔离费用相关事宜,截止日期2022年7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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