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毋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件,这也是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洗钱犯罪案件。被告人毋某某在上线祁某某处购买毒品供自己吸食、或转卖他人,多次购买后遂与上线祁某某相熟。上线祁某某因害怕使用自己的微信进行毒资交易容易被公安机关追踪,为了躲避司法机关调查,故向被告人毋某某提出借用该手机号码及手机号注册的微信账号用于收取毒资,毋某某欣然应允并予以出借。现毋某某因向他人贩卖毒品、提供自己微信账号用于祁某某收取毒资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