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优化市区道路通行秩序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力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从2月14日起
高平公安交警大队将组织开展
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解决市区道路
“路口秩序差、车辆乱停放
不文明交通行为”等突出问题
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及路沿石上乱停乱放;
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标志线等;
大型车辆未办理通行证进入市区道路;
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违法载人、载货、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翻越护栏、未在路沿石上等红绿灯等;
小商小贩占用街道摆摊设点。
通过“处罚+曝光”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
对城市主次干道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停车不入位、路沿石以上占用盲道、道路出入口停车等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并对严重影响畅通的违法车辆予以拖移。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