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野外用火的处罚通报
近日,晋城北留镇发现1起野外用火情况:
3月20日,南岭村靳庄自然村马坡岭存在野外用火情况。
经北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系南岭村村民刘某在地里露天焚烧荒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南岭村村民刘某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北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助编:祁佳乐
关于对野外用火的处罚通报
近日,晋城北留镇发现1起野外用火情况:
3月20日,南岭村靳庄自然村马坡岭存在野外用火情况。
经北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系南岭村村民刘某在地里露天焚烧荒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南岭村村民刘某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北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