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晋城沁水,某男子酒后拉错车门,见财起意,将车内财物盗走,最终被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抓获。
7月17日中午12时许,晋城市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接方某报警称,其车内的香烟和现金被人盗走。经了解,方某昨日晚上在某酒店住宿时,将车停放在酒店门前忘锁车门,在当日中午12时许去开车时,发现车内放着的香烟及1400元现金不翼而飞,便赶忙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通过对案发地现场勘察,发现该轿车停放地点正好处在监控探头视线内。
“是谁?这么大胆,竟敢顶着监控探头实施盗窃。”民警通过对监控视频逐帧分析,发现在当日凌晨4时许,一名男子摇摇晃晃地走到方某的轿车跟前,轻松将车门拉开,在向车内看了一眼后,就坐进车内,接着,便将车内财物藏在衣服下离开。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迅速锁定该男子的身份,发现该男子已离开沁水。
为及时抓获该男子,民警主动联系该男子,向其释法说理,开展政策讲解和心理攻势。最终,该男子主动返回沁水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陈述了其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
经查,7月17日凌晨4时许,史某酒后去酒店住宿,在前往自己轿车内取香烟时,拉错车门,看见该轿车内扶手箱旁边的储物盒内放有一些现金和香烟,见财起意,便将现金和香烟盗走,价值共计1600余元。
目前,违法嫌疑人史某因涉嫌盗窃被晋城沁水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