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处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寻衅滋事的严重违法案件。
8月11日晚,浑源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思源社区附近路段,一名男子驾驶车辆别停了他正常行驶的车辆。21时许,沙圪坨中队民辅警到达现场。经查,事发前,双方因挪车问题发生言语冲突,后报警人继续正常驾驶。另一方男子觉得心气不顺,遂驾车将报警人所驾车辆别停讨要说法。在争执过程中,报警人发现该男子有酒驾的嫌疑,于是就拨打了报警电话。中队民辅警立即调查取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报警人体内无酒精含量。另一方体内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经调取行车记录仪,确定其的驾驶事实。后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0.13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男子被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同时,该男子的危险驾驶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