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16:04:34 来源: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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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分类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2号)要求,省应急厅对各市上报的2025年煤矿分类情况组织开展了审核、公示工作,其中 A 类煤矿53座、B 类煤矿448座、C 类煤矿211座、D 类煤矿175座。2020年3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将全省煤矿按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确定为A、B、C、D四类。其中:A类煤矿为安全保障程度较高的煤矿,B类煤矿为安全保障程度一般的煤矿,C类煤矿为安全保障程度较低的煤矿,D类煤矿为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助编:祁佳乐
本文来源: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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