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县城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9日,侯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礼义镇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0日,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石马线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3mg/100ml。经核查,马某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1日,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县城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9日,侯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礼义镇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0日,马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石马线某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3mg/100ml。经核查,马某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