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
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春节期间,
平遥县公安局不断加大
宣传巡查打击力度,
对个别无视禁放规定的群众,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除夕夜至正月初六,平遥公安共出动警力1347人次,警车413台次,巡查行政村(社区、小区)2310个次,通过警车、村委会广播不间断广播宣传,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通告》1460余份。期间,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16起,治安处罚16人,查缴、收到主动上缴的烟花爆竹9箱。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攻坚战已经全面打响,公安机关不断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放管控措施,制止和查处违规燃放行为。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主动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遥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