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设立城区
“交通秩序严管街”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提高我县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治理我县城市拥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简称“严管街”)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1、曙光街 (曙光街与城南路丁字路口——曙光街与永安路十字路口)
2、柳根街 (柳根街与顺城路十字路口——柳根街与永安路十字路口、柳根街与兴平路十字路口——柳根街与汇通路十字路口)
3、上西关街 (上西关街与顺城路十字路口——上西关街与兴平路十字路口)
4、凤仪街 (凤仪街与西护城路丁字路口——凤仪街与顺城路丁字路口)
5、下西关街 (下西关街与顺城路十字路口——下西关街与永安路十字路口)
6、惠济路 (惠济路与双林大道十字路口——惠济路与平南线十字路口)
7、城南路 (城南路与双林大道十字路口——城南路与曙光街十字路口)
8、顺城路 (顺城路与曙光街十字路口——顺城路与柳根街十字路口、顺城路与下西关街十字路口——顺城路与中都街丁字路口)
9、兴平路 (兴平路与曙光街十字路口——兴平路与柳根街十字路口)
10、汇通路 (汇通路与曙光街十字路口——汇通路与柳根街十字路口)
二、严管时段
每天7:00——22:00
三、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
四、严管重点
1、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不礼让行人、逆向行驶、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
3、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4、城区施工车、运输车、进城农用车闯禁行、不苫篷布、随意抛洒、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平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6日
来源:平遥交警 助编:李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