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伪造金融票证罪,大家可能会觉得十分陌生,一起通过郝某的案例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二十万存单被“偷梁换柱”?
2019年,犯罪嫌疑人郝某家获得了一大笔补偿款,于是,用妻子刘某的名字在祁县农商行某支行分别办理了多张定期存单。刘某要求其办理一张二十万元的定期存单,郝某口头答应。
那么
郝某会乖乖听话
办理存单吗?
郝某并未按照刘某的要求办理,还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支取了10万元。2019年秋,为防止刘某发现,于是找人制作了一张面额20万元的“以假乱真”的银行存单,并交给刘某。
罪魁祸首竟是前夫!
2022年郝刘二人离异后,刘某持该到期存单来到银行,结果被银行工作人员一眼识出了假存单,并报了警。面对警察的询问,郝某百口莫辩。
![祁县公安:破获一起伪造金融票证案](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cms-bucket.ws.126.net%2F2022%2F0902%2Fcf98f904j00rhkmjv000sc000b4007yc.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因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刑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