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法院关于申报执行退赔款的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对冯文杰、宋彦蓉、裴威强、杨扬犯诈骗罪一案和杨钘尧犯诈骗罪一案刑事退赔及罚金立案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22)晋0728执502号、(2022)晋0728执503号。为维护受害人(贷款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在本案216名受害人中,因与部分受害人无法取得联系,如有刑事判决书中未予认定但受害人后续自行还款的情形的,请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后续还款情况的证据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主动联系该院执行人员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该院将依法进入下一执行阶段。
联系电话:0354-5632347 19834568118 (畅法官助理)
特此公告。
平遥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1日
附:《第一批、第二批入群二维码》、《受害人名单》
退赔名单(第一批)
退赔名单(第二批)
助编:赵晓莉